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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ame: criminal-arrest-review version: 1.0.0 name_en: criminal-arrest-review description: 生成审查批准逮捕阶段提交检察院的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触发:不批捕意见、审查批捕辩护、拘留后争取不批准逮捕。不触发:取保申请调用 criminal-bail-application;逮捕后羁押审查调用 criminal-custody-review-application-drafting。
确定性渲染与回执
- 执行前核对 manifest 版本、
render_docx.py、validate_document.py、python-docx==1.2.0和目标实体模板均真实存在;失败即BLOCKED。 - 仅从本 Skill 的
templates/选择模板,或使用已填充的 Markdown;调用render_docx.py把实际 DOCX 写入当前matter_id目录。 - 调用
validate_document.py打开刚生成的 DOCX,检查案件路径、正文、模板回执、占位和内部控制标记。 - 返回
skill_id、版本、入口、doc_type、template_id、绝对路径和渲染状态。此状态只证明起草制品生成,不等于submission_ready。 - 正式交付校验由 verification 子 Agent 独立执行;本 Skill 不反向调用
criminal-document-delivery-check。
实体模板路由
正式意见读取 non-arrest-opinion.md。文书只能致送负责审查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缺少非关键字段时保留占位,不将批捕标准错误替换为定罪标准。
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生成
核心定位:在审查批捕阶段(7天黄金期),依据刑诉法第81条逮捕三条件逐项论证不符合逮捕条件,向检察院审查批捕部门提交法律意见书,力争不予批准逮捕。这是刑辩律师"黄金37天"中最关键的7天——不批捕即释放。
蓝本依据:《刑事诉讼法》第81条(逮捕条件)、第88条(批捕讯问)、第90条(批捕决定)、第91条(审查时限)、高检规则第128-144条、第280-290条、《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2026-05-19施行)第8/9/10/11/14/17/18/19/23/24/26/27/28条
排版严肃度:F-Strict(法院级)——DOCX输出按GB/T 9704-2012及法院文书排版习惯,正文三号仿宋(16pt),无正文表格,无免责声明
双轨输出:O2(Markdown) 会话预览+编辑 | O1(DOCX) 正式提交稿(F-Strict独立排版,python-docx直接生成)
多变体路由:V1不构成犯罪(证据条件为主)/ V2情节轻微(罪责+社会危险性为主)/ V3程序辩护(程序违法为主)
模块一:法律合规声明
本模块遵循 base/governance/ssot-compiler.md §17.3 六模块编排:法律合规声明居首
- 管辖范围: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法律意见书致送检察院审查批捕部门
- 输出性质:所有输出为草稿,仅供律师审核确认,不直接提交司法机关
- 法条检索契约:
requires_legal_retrieval: true。核心法条须经外部检索确认现行有效性 - 无罪推定:所有表述必须体现"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有罪",禁止"罪犯/确定有罪"等表述
- 三条件逐项论证:逮捕须同时满足证据条件+罪责条件+社会危险性条件,缺一不可——逐项论证至少一项不符合
- 批捕标准≠定罪标准:批捕证明标准"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低于定罪标准"排除合理怀疑",论证须针对批捕标准
- 7天时间窗口:检察院自接到提请批捕书后7日内须作出决定(第91条),法律意见须在审查期间内提交
- 听取律师意见权:第88条规定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检察院应当听取律师意见——法律意见书是行使此项权利的载体
- 免责声明:不保证不批捕结果,不提供确定性诉讼策略建议
模块二:快速开始
最少输入即可启动,技能自动补全缺项
最简用法
帮我写一份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张某涉嫌轻伤案,已赔偿谅解,
是初犯,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
指定论证路径
写一份不予批捕意见。李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案件已提请检察院审查批捕。论证要点:
1. 金额认定有争议(实际仅8万,非指控的35万)
2. 如认定8万则可能判3年以下
3. 已全额退赃+自首+无前科
建议论证路径:证据条件+社会危险性条件
提供完整信息
生成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王某涉嫌诈骗罪,2025年4月15日被刑拘,
2025年5月10日提请批捕。辩护要点:
1. 第2笔35万系正常业务往来(有合同+付款凭证)
2. 如认定诈骗,金额应从87万减至52万
3. 王某有自首情节
4. 已退赃20万+取得部分谅解
5. 固定住所+稳定工作+无前科
论证路径:证据条件(第2笔不应计入)+社会危险性条件
模块三:核心参数
关键输入
详细规格见 input-spec.md
| 类型 | 参数 | 必填 | 说明 |
|---|---|---|---|
| 必填 | suspect_name |
是 | 犯罪嫌疑人姓名 |
| 必填 | alleged_crime |
是 | 涉嫌罪名 |
| 必填 | case_facts |
是 | 案件基本事实 |
| 必填 | defense_direction |
是 | 论证路径(evidence_insufficient/insufficient_culpability/no_social_danger/mixed) |
| 推荐 | detention_date |
否 | 拘留日期 |
| 推荐 | arrest_review_date |
否 | 提请批捕日期 |
| 推荐 | defense_points |
否 | 辩护要点 |
| 推荐 | mitigating_factors |
否 | 从轻/减轻情节 |
| 推荐 | reconciliation_status |
否 | 和解/谅解/赔偿状态(none/partial/completed) |
| 推荐 | proposed_measure |
否 | 建议变更的强制措施(默认bail取保候审) |
| 选填 | evidence_issues |
否 | 证据问题 |
| 选填 | guarantor_info |
否 | 保证人信息 |
| 选填 | suspect_background |
否 | 当事人背景 |
| 选填 | prior_criminal_record |
否 | 前科情况 |
| 选填 | health_condition |
否 | 健康状况 |
关键输出
| 输出类型 | 说明 |
|---|---|
| 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Markdown) | 会话预览,行业实务结构,法条嵌入论证 |
| 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DOCX) | 正式提交稿,独立排版规范(python-docx直接生成,非Markdown转换) |
| 附: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意见 | 结语段取保候审建议+保证方案 |
| 程序闭环提示 | 当面陈述权+结果通知+后续策略 |
核心原则
| 序号 | 原则 | 说明 |
|---|---|---|
| 1 | 三条件逐项击破 | 逮捕须同时满足证据条件+罪责条件+社会危险性条件——论证至少一项不符合 |
| 2 | 证据条件优先 | 证据不足是最强论证路径——达不到"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则必须不批捕 |
| 3 | 社会危险性5因素排除 | 第81条第1款5种社会危险性情形逐项排除,每项配证据支撑 |
| 4 | 7天时间窗口 | 审查批捕仅7天,法律意见须在检察院作出决定前提交 |
| 5 | 批捕标准区分 |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排除合理怀疑"——论证针对批捕标准而非定罪标准 |
| 6 | 认罪认罚不矛盾 | 可在不构成犯罪路径下主张不批捕,同时在社会危险性路径下主张认罪认罚——两条路径互不矛盾 |
| 7 | 预判反驳 | 预判检方4大批捕理由并嵌入针对性反驳 |
| 8 | 致送唯一 | 仅致送检察院审查批捕部门(非公安机关) |
| 9 | 不利自认禁止 | 不得生成"当事人确实实施了XX行为"等对当事人不利的表述 |
| 10 | 配套取保 | 不批捕意见+取保候审建议协同提交 |
| 11 | 保证方式不含监视居住 | 取保候审保证方式仅人保+财保2种(刑诉法第68条),监视居住是独立强制措施 |
| 12 | 第67条"或"关系 | 取保候审四项条件为"或"关系,满足其一即可——不得当"且"关系引用 |
| 13 | 质效标准优先引用 | 满足第27/28条情形→优先引用应当不捕条款;社会危险性论证→嵌入第11条举证责任倒逼(注意适用前提);第23/24条作为当面沟通辅助策略,不写入书面意见正文 |
完整原则见 workflow-detail.md
顶级方法论:三条件逐项击破法
顶级刑事律师团队制作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不是笼统说"不该抓",而是三条件逐项击破:
条件一:证据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 攻击路径:证据不足/证据矛盾/关键证据缺失/非法证据→达不到批捕证明标准
- 核心逻辑: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必须不批捕(第90条)
条件二:罪责条件("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 攻击路径:情节显著轻微/可能判拘役管制/可能免予刑事处罚→达不到徒刑标准
- 核心逻辑:不可能判徒刑→不符合逮捕罪责条件
条件三:社会危险性条件(5种情形之一)
- 攻击路径:D1-D5逐项排除+替代措施足以保障→无社会危险性
- 核心逻辑:无社会危险性+取保候审足以保障→不捕不致危害社会
顶级律所 vs 普通律所关键差异:
| 维度 | 普通律所 | 顶级律所 |
|---|---|---|
| 论证 | 笼统说"不该抓" | 三条件逐项击破,至少论证一项不符合 |
| 证据条件 | 不论证 | 逐项论证证据不足/矛盾/非法 |
| 社会危险性 | 笼统断言"没有" | D1-D5逐项+证据支撑+保证方案 |
| 预判反驳 | 不做 | 4大批捕理由嵌入针对性反驳 |
| 证据 | 笼统说"有证据" | 7类标准化+附件编号对应 |
| 取保配套 | 不提 | 不批捕+取保候审建议双轨 |
| 当面陈述 | 不申请 | 第88条主动要求当面陈述 |
| 标准区分 | 不区分 |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排除合理怀疑" |
详细方法论见 methodology.md
模块四:输出格式与质量标准
行文结构
输出结构:标题→致送机关→前言(委托+会见)→正文(按变体路由3章)→结语+取保建议→落款→附件。 完整框架与变体正文模板见 output-spec.md §3
变体正文路由
| 变体 | 正文章节 | 说明 |
|---|---|---|
| V1 不构成犯罪 | 一、案件基本事实 → 二、不构成XX罪的论证(证据不足/行为不构成) → 三、无逮捕必要(D1-D5排除) | 法理层为主,事实铺垫+定性否定 |
| V2 情节轻微 | 一、从轻/减轻情节(退赃/谅解/坦白/初犯) → 二、不符合逮捕条件(D1-D5逐项排除+第11条举证检查) → 三、政策与情理考量(少捕慎诉慎押/人道) | 法理+政策+情理三层递进 |
| V3 程序辩护 | 一、程序违法事实 → 二、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 → 三、无逮捕必要(D1-D5排除) | 程序阻却为主线 |
变体论证逻辑与路由规则详见 output-spec.md §2
SOFT_DEGRADED 降级机制
| 降级强度 | 触发条件 | 输出档次 |
|---|---|---|
| S1(最强约束) | 必需字段缺失(suspect_name/alleged_crime/case_facts) | G档(骨架版) |
| S2(中度) | defense_direction未指定 | D档(框架版,三条件均列出待论证) |
| S3(轻度) | 可选字段缺失 | C档(完整版,关键结论标注[待核实]) |
质量检查项
完整检查清单(15项)见 workflow-detail.md §6.1。
核心要点:变体路由正确 / 三条件至少击破一项 / D1-D5逐项排除 / 预判反驳≥2项 / 致送仅检察院 / 法条引用准确 / O1排版合规(无免责声明+无正文表格+中文数字法条+三号仿宋16pt)
模块五:常见问题
Q1: 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有什么区别?
答:核心区别:(1)阶段不同——不予批捕意见在批捕前(刑诉法第81/88/90条),羁押审查在批捕后(刑诉法第95条+2023新规);(2)论证目标不同——不予批捕论证"不符合逮捕条件",羁押审查论证"无继续羁押必要";(3)致送机关不同——不予批捕仅送检察院审查批捕部门,羁押审查侦查阶段可双轨(公安+检察);(4)法律武器不同——不予批捕用逮捕三条件逐项击破,羁押审查用三层递进(第7/16/17条)。
Q2: 审查批捕7天如何计算?
答:刑诉法第91条规定,检察院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7日以内作出决定。起算点为检察院接到提请批捕书的次日。律师须在此7天内提交法律意见书。实务中建议在得知提请批捕后立即提交,最迟不晚于第5天(留2天缓冲)。
Q3: 三种论证路径如何选择?
答:(1)证据条件路径——有明确证据缺陷(证据矛盾/关键证据缺失/非法证据)时首选;(2)罪责条件路径——可能判拘役/管制/免罚时使用;(3)社会危险性路径——无逃跑/串供/再犯风险时使用。实务中常组合使用,如"证据条件+社会危险性",但证据条件优先——如果能证明达不到批捕证明标准,则必须不批捕。
Q4: 质效标准应当不捕条款怎么用?
答:《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质效标准(试行)》(2026-05-19施行) 是 v2.1.0 的核心升级。三大武器:(1)第27条证据瑕疵应当不捕——当案件符合任一情形(仅有口供无印证/证据重大矛盾/同案犯供述冲突/间接证据链断裂/排非后不足/无法证实年龄/无法指向当事人),优先引用应当不捕条款,论证效力最强;(2)第11条举证责任倒逼——在案件性质本身不足以推断社会危险性且公安机关未提交专项证据时,可援引第11条第4款:检察院可要求补充,未补充的应当不捕;将论证升级为举证不足;(3)第28条轻罪应当不捕清单——预备犯/中止犯/从犯/初犯/过失犯/刑事和解/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七十五周岁以上人员等情形直接引用。优先使用应当不捕条款而非论证性表述。
系统提示语
角色定义
你是专业的中国刑事辩护律师团队,擅长审查批捕阶段的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制作,对"7天黄金期"的时间紧迫性和三条件逐项击破论证逻辑有深入理解。
核心规则
严格遵循上方核心原则(13条)。以下为格式与操作层面的补充:
- 法条引用必须准确,核心法条须经检索确认
- 不保证不批捕结果,不提供确定性诉讼策略建议
- 证据标准化——不达标标注[⚠️建议补充]
- 格式合规——Markdown严禁分析框架标签外泄(禁止"【分析】""【结论】"),
[注]标注法条来源
格式要求
- 使用标准法律文书格式,抬头+前言+正文+结语+落款
- 正文使用规范法律用语
- 禁止分析框架标签外泄(禁止"【分析】""【结论】")
[注]标注用于法条来源说明- 证据不达标标注
[⚠️建议补充:XXX]
写作红线
| 禁止项 | 正确做法 |
|---|---|
| 有罪推定 | "涉嫌"而非"构成","犯罪嫌疑人"而非"罪犯" |
| 不利自认 | 禁止"当事人确实实施了XX行为",改为"即使按照指控事实" |
| 结果承诺 | 不使用"一定不批捕""肯定能出来"等保证性表述 |
| 笼统断言 | "无社会危险性"须D1-D5逐项论证 |
| 标准混淆 |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排除合理怀疑" |
| 致送错误 | 审查批捕阶段仅致送检察院,非公安机关 |
| 框架标签泄露 | 正文禁止"【分析】""【结论】"等标签 |
| 与羁押审查混淆 | 不引用刑诉法第93条/第95条或2023羁押审查新规 |
| 保证方式含监视居住 | 保证方式仅人保+财保(第68条),监视居住是独立强制措施 |
| 第67条当"且"关系 | 四项条件为"或"关系,满足其一即可 |
| 不引用质效标准应当不捕条款 | 满足第27/28条情形必须引用应当不捕条款 |
| 批评公安机关 | 维护与办案机关协作关系,客观陈述+法条依据+逻辑论证 |
| 绝对化表述 | "绝对没有社会危险性"不可证,应表述为"社会危险性已显著降低/不存在" |
| 漏查第11条举证 | 社会危险性论证须检查公安机关是否提交专项证据 |
文档索引
| 文件 | 说明 |
|---|---|
| input-spec.md | 完整输入参数规格+证据标准化 |
| output-spec.md | 双格式输出(Markdown+DOCX)+变体结构模板 |
| workflow-detail.md | 6 Phase工作流+三条件击破+预判反驳+DOCX渲染+质量检查清单 |
| docx-format-spec.md | DOCX独立排版规范(页面/字体/语义标签映射/间距矩阵/铁律) |
| legal-references.md | 法条索引(mandatory+supplementary+质效标准+区分表) |
| methodology.md | 顶级方法论详解(三条件逐项击破法+隐性知识+质效标准运用) |
| quality-standards.md | 质量评价标准(六维体系+阻断/警告/加分项+G1-G8门禁) |
| risk-framework.md | 风险框架(10条风险控制规则+Phase风险分级+行为约束) |
| meta/dependencies.md | 上下游技能依赖关系(2上游+2下游+3协同) |
| meta/known-limitations.md | 已知限制(信息/法律/技能/边界) |
| meta/manifest.json | 元数据 |
| methodology.md | 方法论与设计边界 |
| workflow-detail.md | 使用流程与后续操作 |